所做的事情,却没有一件不是疯狂的。 我不但强奸了一个女孩,还做出了想要包养她的决定。 这对以前的我来说,就好像做梦一样疯狂。 不过,比起当初精虫上脑的强奸女孩,做出包养她的这个决定,却要容易很 多。 一则没有违反犯罪的风险,顶多是道德的谴责,我不用担惊受怕,二来,从 成本上来说,我现在提出的条件,要比养一个女朋友便宜多了,最后,除了小心 不要让女孩怀孕之外,我似乎根本不需要对女孩负任何的责任。 这么看来,我的计划简直是完美。 如果成功了的话,我就可以得到一个听话的女孩,就算现在有点反抗,但只 要跟我去了燕京,人生地不熟的,她也没有其他依靠,只能听我的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