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的操场。不,准确来说是方弥第一次见到向路。 向路是播音员,而方弥只是一个普通的观众。方弥看向向路的原因只是因为向路念了他的稿子。要知道方弥的字不是各个年龄段都会喜欢的字,他的字乍看很潦草,但细看龙飞凤舞颇具一番美感。若是老师审稿播音,看到这种字指不定会拍手叫好,但在低年级的学生看来这种字很丑。 方弥年纪小小能练成这一手好字,主要归功于他的爸爸。方爸爸是一位高中的语文老师。他有着文人的豪放、不拘一格,但是对于方弥文学功底的培养,他却意外的在意。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方弥的字。 阳光照在向路身上 ,模糊了他的面庞。犹如圣光洒在了天使身上,那是上帝对他最宠爱的天使明目张胆的偏爱。 向路的声音有一种独特的清冷感又带着一股特属于孩子气的软,明明是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