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打算去M国读书了,上完这学期就走”
T哥如是说。
楼主跟T哥是前后桌,T哥仗着自己家里有钱,开公司,也是交了一笔钱才进Y中的很显然楼主对于这句话,也有着不少的震惊与困惑。
既然要走,何必费大价钱来Y中,直接随便找个高中上上不就得了,还要浪费这样一笔相当可观的入学费。
T哥担任着英语课代表的职位,没多久,老师也得知了这一消息,并在课堂上公开了这一信息,并祝他前程似锦。
在当时,出国留学在人心中还是美好的,不像现在什么“海龟变海带”
(海归变海待)“水硕遍地爬”
之类的。
提起留学,同学们的心里还是有所向往的。
既然T哥决定要走,准备事宜还是要做一做的。
他便想到了前女友小药,邀请她跟他一起出国留学。
“如果是你,学费吃住全男方家包,你会愿意和男孩子一起去留学吗?”
T哥朝楼主发问了,楼主心想,饭也不是白吃的,于是思索了一下,老实地回答道:“不会,因为这样做就意味着自己以后的人生就跟男方牢牢地绑在一起了,我不愿意。”
T哥听后若有所思,但他还是下定决心要再次表明自己的心意。
实际上,出国确实得有个伴,最好一对儿一起去留学,这样互相有个照应,毕竟国外的情况跟国内完全不一样,两个人面对风险,也比一个人要承担时容易的多。
楼主的发小之一就是两个人一起出国留学的,这可算不上什么“学伴”
吧,毕竟“学伴”
是个想当肮脏的词,哈哈。
回想起来,T哥自己对留学也没有什么清晰的规划吧,只是想留学,但对于留学究竟为了什么,又该做些什么,了解甚少,于是特别想带着个伴,一起去面对这些未知。
哦,后来T哥也去拍广告了。
关于星辰之主世纪之交,人类懵懂着踏入星空,就此暴露在诸神的视线之下。少年罗南背负着祖父的罪孽,走出实验室,且看他高举燃烧的笔记,脚踏诸神的尸骨书写万物的格式,增删宇宙的星图。当知万物皆备于我必信吾心即是宇宙。书友群474391549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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